品味满分作文汇编六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品味满分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品味满分作文 篇1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收钱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品味满分作文 篇2
米开朗琪罗穷尽一生的心血为人们奉献出精美绝伦的作品,可是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光荣背后的苦难。
为了与教皇尤利乌斯二世和睦相处,米开朗琪罗必须听从他任意摆布。尤里乌斯二世为了赞扬自己的丰功伟绩,命完全不会铜铸工艺的米开朗琪罗为他造一造一座巨型铜像。米开朗琪罗反抗无效,只好从头学起。
为了工作,他住在一间环境很糟糕的小屋里。屋子中只有一张床,却要容纳四个人睡觉。祸不单行,信任的助手又偷盗自己的钱,米开朗琪罗与助手闹翻了,把他们扫地出门。接着,那个铜铸匠又暴露了自己的无用——他并不精通铸铜。工程一次又一次失败,米开朗琪罗的健康受到严重的损害。可他并没有放弃,依然是夜以继日地工作,自己独自潜心研究。
终于辛苦的劳作完成了,尤里乌斯二世的铜像于1508年2月落成。可惜结局是可悲的:铜像在1511年2月毁于尤里乌斯二世的敌人之手,仅在教堂正门前立了四年。可米开朗琪罗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罗曼罗兰用他充满激情的笔调带我认识了一个除艺术大家身份之外的一个米开朗琪罗,我也会铭记他在困难面前的胜利者的姿态。
品味满分作文 篇3
“踢踢踏踏”的拖着一双拖鞋,在阴暗的地下室中摸索着前进。握在手中的手电筒随着我的步伐晃动着,低调的黄色的光,点亮小小的一片黑暗。另一只手所触及到的是还没有贴上壁砖的墙。那种凹凸不平的感觉从手心慢慢传入我的心底,墙的纹理似乎带有丝沧桑之感,想极了我要找的那本书——《神话》。
已经记不清买书的时间了,却还能想起这本书不是我买的,只是我爸看着不错,便就付了钱。对于寻找它的目的,再也不会是当初的好奇。
闲暇时到书店看书,总能发现里柜的书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籍。颜色的统一和版式的相同总是让我很惊讶:都是朱红色的底衬,封面上印着三个或五个的烫金大字,仿佛是古代红瓦楼房的构栏相刻,精美至极。只是可惜每本书都是被塑料书皮给包裹着,那些书里洋溢着墨香的内容,也只有“书”自己知道……
家里那本陈置的书是否也是如此?
为什么我现在还是未见它的踪影。
昨日,书店里的那些精装书少了一本,我的同学在班里展示了它。从未曾改变过的朱红色封面,烫金的大字号不掩盖的展示着它的华丽光彩。
他骄傲的向其他同学炫耀着这本书,同学们望着书的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了向往和羡慕。
我瞥了一眼书名,也是《神话》。
在书店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望过这本书,天马行空的幻想着它里面所讲述的内容是什么?幻想它的编作者给它述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人们把我们古代的.神话故事比作一颗永恒不朽的星,一颗以千百万古代劳动人民汗水凝聚而成的星。天真的想像与美好的希望在他们淳朴的笔下编织。
日日夜夜的思索化作心中不灭的笔,滴滴辛勤的汗水凝做张张纸业,以“淳朴”作为灵感的来源。
我喜欢书,书中的神话。
却不喜欢多人独捧一人式的张扬。
也许当你发现自己心中最真的那一面,不需要过多的修饰,你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神话”。
神即是人。
只可惜,那本多年以前的书依旧没有寻见,我关上了手电筒,走出了地下室。
品味满分作文 篇4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满分作文 篇5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品味满分作文 篇6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